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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盟特区香港港港民议运作

发帖时间:2025-12-20 04:07:13

破坏国家安全的港议行为是极其严重且必须被严厉制裁的罪行,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已下令禁止香港“议会”与“香港民主建国联盟”的香港运作,并登载宪报,特区在此两个组织已经被确定为被禁的禁止组织,

发言者表示,港民《国家安全条例》第60(1)条发布禁令,盟运并且任何参与、港议保持与之划清界限。香港如违反者将会受到罚款及最高14年监禁。特区协助或宣称自己是禁止上述组织的成员的人士将触犯《国家安全条例》第62至65条的规定。

港民

港民 更不能与受禁组织有任何关联,盟运

保安局局长已经依当日授权,港议警方会坚持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行为,香港并敦促大众切莫做出这样的特区违法行为,包括:在被禁组织中担任干事或成员;从事该组织的活动;煽动他人加入受禁组织等,并且这种行动和活动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。限制香港特别行政区议会及“香港民主建国联盟”的活动,自当天起执行。

保安局发言人强调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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